关于在全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县普法办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悉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时间
七月十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洽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木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省、全市、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省、全市、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县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四、活动形式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一)强力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本部门单位的宣传栏、办公场所墙面等处设置至少一处专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在人群密集活动地区设立大型标语及标志图案,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灯箱、条幅、橱窗等载休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内容,做到随处可见,声势强大。
(二)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谁执法谁普法”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宣传活动,主要通过对扫黑除恶案例的以案释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以及组织法治宣传文艺演出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与黑恶势力坚决斗争的勇气,增强群众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各单位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帮扶贫困村的群众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宣传。
(三)大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大新闻煤体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
(四)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要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动员讲话、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扫黑除恶斗争大造声势,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制定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任务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活动工作总结请于8月1日前报镇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