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行动方案》和《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是1月27日,我局取消全系统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放假模式,做好春节期间上班和值班工作,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同时组织相关股、所、队,在全县范围深入各类市场、商超、药店开展大检查。发挥部门职责,巩固和提升节前检查成果,对各商超和药店的红外线测温仪、N90口罩、橡胶手套、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进行检查,坚决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三是1月28日,我局及时组织一线执法人员30余人参加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对我局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四是1月30日上午,在西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西城市场监管所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刘守峰局长传达了1月29日下午3:00召开的全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赵宏伟书记部署的七项重点工作和刘建军县长强调的四项具体任务进行了逐一安排落实,组织传达学习了《锡盟市场监管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多伦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29日、30日深入东城、西城、滦源镇、南城及大北沟镇五个市场监管所,慰问一线执法人员,强调当前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防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要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二、持续加强餐饮市场监管
按照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禁止办理且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揽和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要求,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截至1月30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家,发放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警示》560份,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非法广告和圈养宰杀活体动物行为。截至1月31日下午,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已全部关闭。
三、持续加强药械质量监管
以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及销售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用品、药品、消杀防护用品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33家,重点对口罩、体温计、84消毒液、连花清瘟胶囊等与疫情相关药械质量、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药械质量问题。同时,要求零售药店经营者继续执行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引导发热病人及时就诊,继续执行销售发热药物登记制度。
四、持续加强价格监管
密切关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商品、药品、医疗用品价格动态,重点关注涉及防护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特别是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价格,迅速查处各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联合发改委对华联超市,如海超市,万汇源超市和金玛伦超市以及华佗药店,新宇大药房,佰汇药店四家药店中销售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消毒水等防疫防护用品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1月30日,立案调查1起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乱涨价违法行为,并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没收涉案防护用品(一次性口罩20个/包6包、一次性口罩50个/盒1盒),并处罚款5000元。向经营者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张贴《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锡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医药用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73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持续加强禽畜类产品和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工作
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早市摊位进行全面检查,联合林业公安、农牧局对全县冷库进行检查,严禁现场宰杀、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严查禽类肉类检疫证明和来源渠道,对于没有取得“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各类畜禽肉及其产品一律不准在市场内销售。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超市75家,未发现从事活禽宰杀、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等情况。检查网络平台3家,屏蔽或下架交易信息1家。
六、持续加强教育引导
按照锡盟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及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零售药店等经营主体宣传力度,倡导合法经营。同时,积极与当地宣传部、卫健等部门沟通,统一宣传口径,向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护注意事项,加大科普宣传。
七、持续加强应急值守
严明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将值守任务细化具体到人,实行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应急处置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截至1月3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件,全部为价格投诉。目前,各类投诉举报已全部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理中。
八、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联动机制
1月30日晚,联合公安、旅游文化执法部门对台球厅、网吧、KTV进行全面排查管控,检查中发现2家台球厅正在营业,现场第一时间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1月31日立即入驻工商局小区和龙城小区,切实做好小区防控工作,进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出入车辆及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打响整整一个月,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首先对疫情防控工作做了第一时间部署,要求各监管所、各科室一线人员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从严从细、一丝不苟抓好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整合优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监管力量。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和超市监督检查。全面禁止农贸市场和超市野生动物交易,加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办者加强卫生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规范农贸市场和超市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实时监控蔬菜,水果,粮油,鸡蛋价格,积极协调经营商户组织货源保障货源充足,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用品。
二是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对全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下发停业通告,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无条件给予消费者退订、退款,截止目前,集宁区除两家只提供外卖的餐饮单位外其余全部停业。
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老百姓生活必需品充足。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用品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管,全面做好抗肺炎病毒药品、国药准字消毒药品、体温计、医用口罩等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强化应急物资质量保障。要求各药店每日做好通风、喷洒等消毒措施并作好登记;对每一位进店顾客用额温枪测量体温,对发热者做好登记,症状严重者及时上报;提醒药店销售人员做好自身防护、购药群众密集购药及时疏散等问题,减少人员流动、增加人际距离、减少人员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电话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坚决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在特殊时期的权益得到保障。
六是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制假售假、无照无证经营,以及生产销售“三无”口罩、不合格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护产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消费引导。利用LED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片和消费提醒、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不接触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肉类、蛋类食物要彻底煮熟。
疫情期间对市场的影响。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商户主体40414家,春节期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除部分超市、药店、米面粮油店和农贸市场外其余商户全部停业。2月22日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三十二号公告内容,已经逐步开放经营性场所,商户已经有序开展经营活动。目前集宁区暂缓营业的主要为餐饮从业单位。集宁区共有餐饮从业单位2071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45家,中型餐饮单位276家,小型餐饮单位1750家,春节期间是餐饮业效益最好的时段,特别是针对大型餐饮业服务单位,春节期间的日营业额可以达到平常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