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情况
2011年第三季度,我镇村人力资源服务站处理信访案件85件,涉及人数85人,调解成功案件77件,涉及人数882人,调解成功率以件和人为单位分别为85%、74%。分局信访大厅处理案件39件,涉及人数492人,调解成功案件39件,涉及人数22人,调解成功率以件以人为单位分别为:61%、41%。
| 6.11-6.30 | 7.1-7.31 | 8.1-8.31 | 9.1-9.10 |
案件数 | 5 | 9 | 1 | 1 |
人数 | 10 | 9 | 4 | 3 |
2011年第三季度案件数及人数表
与上一季度相比,2011年第二季度立案处理仲裁案件466件(转结117件、受理349件/599人),审结案件312件,案件件数下降15%,审结案件数上升0.1%;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三季度立案受理仲裁案件238件(转结81件、受理157件/361人),审结案件171件,案件件数上升55%、审结案件数上升84%。。
二、案件高发原因分析及存在的困难
1、大中型企业倒闭欠薪导致。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市场需求下行压力加大,企业订单不足,部分大中型企业管理粗放,创新能力不强,难以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的要求,长期拖欠员工工资。2、存在大量事实劳动关系。在具体用工过程中,一般都是口头,未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在实际劳动中就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计件、计时)容易产生各种争议和纠纷。劳动者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劳动维权成本低,但法律知识薄弱、缺乏法律常识,大多劳动者不愿意聘请律师致使维权艰难。3、办案力量不足。**仲裁庭工作存在量大复杂、办案人员少、力量薄弱等实际困难,需要面对劳动关系日渐复杂(以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为主,也有涉及中英文翻译对照)、涉案金额较大、案件数量徒增的劳动争议案件,显得办案经验相对不足、办案压力巨大。
三、解决办法
1、加大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HR素质提升培训班、**人社法务交流群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解答用人单位从源头上增强用人单位HR的依法用工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发挥好村一级劳资纠纷处理机制。衔接镇一级信访、仲裁、监察工作,对劳动争议不大、标的额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向村一级进行合理分流、分工。**分局根据劳动者投诉的情况填写来访案件交办单,转交村一级劳动服务站先行处理,争取在劳动纠纷的萌芽阶段以村一级调解方式结案。
3、进一步提高办案效能。为提高办案效能,推行劳动仲裁工作人员量化考核标准,以绩效考核量化指标的方式推动仲裁员办案,每季度重点化解积案,加快案件处理,提高劳动仲裁结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