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景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景洪市监察委员会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活动的通知》(景纪发〔2021〕1 号)文件要求,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教育走心、监管走深、效能走实”的清廉机关建设模式,有效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教育走心,筑牢清廉机关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热”学习促清廉机关建设“冷”思考。每月设置一个主题,以“学党史,讲廉政”为切入点,安排特色学习内容,涵盖理论理想、党史国史、清廉建设等内容,并精细挑选学习教材及教育视频,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局党支部依计划按月、逐项落实,通过领学、影像学、自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感情自觉学、带着责任经常学,以史为鉴,聚焦重点,深入汲取党的清廉建设“养分”,自我反省,自我革新。二是以“廉情一刻钟”为基点,进一步挖掘廉政教育的深度。依托班子会、机关干部大会等各类会议,适时安排15分钟左右时间开展党纪法规解读、典型案例警示、先进典型宣传等教育。充分利用“清风云南”“清廉景洪”等公众号途径,以“微课堂”为主要方式,每周向机关党员干部推送廉政要闻、清廉故事、廉洁提醒等信息,为党员干部提供内容齐全、浅显易懂的学习素材,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利用碎片时间开展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在每月举办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日”上,我们将廉政教育融入其中,开展了诸如‘对党说句心里话’警示教育片观看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把政治思想和党建工作寓教于各类载体中,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二、监管走深,增强清廉机关建设政治自觉
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于今年3月份,安排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订党风廉政建设方案,细化职责,明确责任人,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20余份,并将“清廉机关”建设内容纳入责任书,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并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坚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自觉树立起“严就是爱”的意识,推动党建工作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深度融合。
三、效能走实,强化清廉机关建设担当作为
一是严抓"窗口"作风 打造清廉服务中心。市政务大厅作为一站式群众服务中心,目前共设有公安、民政等单位企业39家,每月平均办理业务6万余件、服务群众6万余人次。为全面提升窗口服务作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清廉机关”建设为契机,打出日常巡查、监控倒查等系列组合拳,打造群众满意的清廉服务窗口。以激活监控视频为手段,将监控记录的服务态度不佳、不按规程办事、收受群众好处等行为,汇总剪辑成综合片段,通报到该人员所在单位;以日常巡查为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念紧廉洁自律“紧箍咒”,抓好窗口作风建设,截至目前提醒谈话5人次。实现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提升,切实发挥窗口便利于民、服务于民的作用。今年以来,各类办件量达25.5万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9.8%。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激发政务服务新活力。自开展清廉机关创建以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大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力度,全力防范化解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推广采用“政采云”政府采购云平台,使政府采购更加透明、廉洁、高效。今年以来,全市各机关单位通过“政采云”采购物品的总审批金额为567.91万元。同时,在清廉机关建设指导推动下,多方共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和企业感受到了市政务中心的“诚意”和“亲和力”,变“权力在部门集中”为“服务在中心集中”,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部门进驻率96.77%、事项进驻率100%、网上可办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1202项,占比98%、全程网办事项748项,占比61%,居全州第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100%、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25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国家规定的18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
机关是清廉建设的重要阵地。我们将不断发挥清廉机关在“清廉景洪”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景洪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