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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5-25 16:10:44
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调研报告[本文共18707字]

2014年5月,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力度和时机,逐步学会运用土地政策为宏观经济“加油门”、“点刹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调研报告。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平台的土地市场建设的培育与规范,无疑象一只“无形之手”,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深刻认识我县在土地市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有效运用好土地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建立起市场配置资源的长效机制,实现政府对土地资产的有效调配和集中统一管理,才能发挥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

一、我县土地市场建设回眸

我县地处豫西山区,工业基础薄弱,城镇化水平不高。近年来,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按照“巩固完善老城区,强力开发北城区”的基本思路,投入大量资金,对老城区道路、通水、排水、绿地、路灯和各类市场基础性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逐步建立了以红旗大道、李贺大道、锦屏大道、滨河路、红旗广场、北城区中心广场、滨河游园为亮点的“四路两场一园”的城市新格局。2014年,县政府又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小城镇建设,极大改变了乡镇面貌,促进了乡镇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投入,增强了城市的服务功能,城镇地价水平明显增高。这部分升值的地价本应由政府收取,最终回归社会用于城市建设再投入、再升值,但由于土地市场建设不规范,城市大量的土地掌握在用地者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正是看到了土地的潜在价值,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钻空子,最终成为政府投资土地上的最大受益者,作为投资者的政府却没有得到应得的回报,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的白白流失。

为了强化政府管地权威,使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5号)文件下发后,宜阳县人民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实行建设用地五统一的通知》(宜政文61号),明确了征地是政府的专有权利,禁止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协商用地,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按项目供地、统一管理。县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规划,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按照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土地现状的原则,编制建设用地区域的详细规划,确定开发强度、地块用途,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建设单位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统一征用,根据建设用地的位置、用途、数量制定征地方案,每年分批次上报,经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对被征地单位予以补偿,向用地单位供给土地。政府统一征地,实行一个渠道进水,从源头上扭转了土地需求决定供给的被动局面。此举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总量,既保护了耕地,又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不损害农民的利益。而且良好的用地环境吸引了众多商家来宜投资建厂,兴办企业。先后有洛阳龙羽宜电有限公司、洛阳恒基铝业公司、洛阳热电厂、黄河同力水泥集团等企业落户我县,县国土局服务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一般建设用地项目达15个,提供土地3000余亩,达到了政府管理土地“一个龙头出水”的目的,为我县经营城市土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我县开展了土地隐形市场的清理整顿,县国土局在纪检委、纠风办、公、检、法、司、城建、房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对全县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用地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了收缴土地出让金和罚款的处理。共查处土地隐形交易80余宗,补缴土地出让金160余万元,把土地使用权交易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与此同时,县国土局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大力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面进行了尝试,努力建设土地有形市场,但因种种原因,效果并不明显。

二、我县土地市场的特点

(一)政府对土地一级土地市场实现了高度垄断

我县在对建设用地实行“五统一”管理之后,政府调控土地一级市场的能力增加了,“一个龙头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格局基本形成。“要用地找政府”的政策,有效遏制了用地单位与村、组私下交易、协商用地的行为。特别是北城区建设的用地秩序得到规范,区域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及《北城区详细控制性规划》来调配,杜绝了违法用地,减少了因用地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

随着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的逐年增高,由此带动了百业兴旺,也增加了土地的需求量。在土地市场的建设上,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力量薄弱,应该由政府掌握和调控的城镇建设用地供应量、闲置、存量土地的数量,没有实质性的掌握和控制在政府手中。二是对旧城区存量土地的盘活,以及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三是土地收购储备机制不健全,没有成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专门的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对县域闲置、低效应纳入储备库的用地,仅限于“预储备”。政府手中的土地和资金不充足,无法对土地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土地资源的价值就不能够充足的显现。

(三)招拍挂出让效果不明显

近年来,我县虽然尝试了对经营性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土地有形市场未建立,各项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效果并不明显。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5宗,面积34.23亩,挂牌成交价132.88万元,政府基本无收益。相对于其他市县(区)来说,明显处于落后状态。应该在一级市场出让的土地及收益,没有集聚到政府手中,也因此造成了土地市场的不稳定,开发商对地价的水平、土地成本、土地供应量、规范获取土地的途径的认知度较低,一方面给不法开发商造成了可乘之机,土地隐形交易的现象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降低了政府应有的威信,还影响到投资商的信心。

三、规范土地市场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

作为政府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项专门的规划开展建设活动,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作为基础环节之一,作为社会的基本资源和财富的配置场所,必须按照法律和法规进行规范。规范和有序的土地市场有利于政府对土地资源和社会资源以及经济建设的宏观调控。特别是宜阳县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又较为缺乏,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大气候又不得不占用耕地。因此,只有规范土地供应渠道,才能够有效保证全县的建设用地需求和粮食生产安全,也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有较为充足的土地资源。

(二)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实现集约利用

对投资者来说,在规范管理的环境下,越是公平取得的资源包括土地,越是会全力以赴地加以利用,绝不会粗放利用,更不会让它长久闲置,调查报告《加强土地市场建设的调研报告》。 特别是宜阳县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耕地的减少伴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是成正比例的,建 ……此处隐藏14750个字……二是加大对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注入。土地收购储备的主要问题是资金问题,要收购土地,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作支撑。作为土地收购储备的主导部门,政府可先支付一部分启动资金,也可以以土地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土地部门也可自筹资金,然后通过招标、拍卖出让土地收回投资,政府也可增加收益。

三是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力度。土地储备的目的是调节市场供应,政府手中只有掌握大量的土地,才能实现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以供给引导需求。对土地的收购储备,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实物储备。对国有企业改制、旧城改造和新增建设用地中商品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建设的土地,以及政府应依法收回、收购的土地,实行实物储备,纳入土地储备库;二是规划红线储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城市建设需求,对划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红线储备,严格按规划供地。特别是对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严格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三是信息储备。对不急于收购储备或受财力限制一时无力进行资金收购的地块,采取信息储备,待时机成熟时,有计划的收回、收购、开发、出让。

在储备用地的同时,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在县计划、城建、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将储备生地变为熟地后,有计划的推向市场。通过政府部门一个“口子”向市场供地,强化政府在土地供应上的主导地位,明晰城镇土地的产权关系。

(二)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

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既是地价水平的“晴雨表”,也是检验房地产开发商市场运作水平以及实力与资质的试金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必将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随着土地市场建设的逐步深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竞争态势,由市场确定土地价格,

第五篇:土地要素市场建设调研报告

土地要素市场建设调研报告

调研组成员:

组长:县委副书记、省委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成员: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调研乡镇:联珠镇、新安乡、****乡、雅邑乡

调研时间:2014年7月25日至29日

调研方式:深入农户座谈(问卷),与村组干部、农经员、国土员座谈,乡、村两级汇报

一、土地流转现状

从四个乡镇的调研情况看,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是出租、转包,有少部分的转让和入股方式。流转的方向主要是流向外来经营户、专业承包户、本地一般农户及专业合作社等。流转期限一般在1至30年之间和季节性流转不等,流转收入一般每亩在20元至2014元之间,偏远的山地租金一般每亩在20元至200元,坝区农田租金每亩300元至500元之间;乡级政府驻地及城郊的山地租金一般每亩在200元至500元之间,坝区农田租金每亩600元至2014元,季节性出租的一般每亩在200元至400元之间。土地流转后主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当前流转的主要途径是农民自发性流转为主,政府引导流转的甚少,且土地流转零星、规模小、散,集中流转而规模发展的少。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上下不够重视,忽视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和土地要素市场的建设问题,使当前全县土地要素市场发展不平衡、发展慢,土地流转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存在很多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大部分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政策不清楚,认识不到位。调研结果的共性是土地流转自发性、随意性、分散性、盲目性较大,流转不规范,多数以口头协议为主,书面合同较少。形成了书面协议的,所签协议条款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合同标的、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没有使用农经管理部门的统一合同模式。大部分流转的宗地,手续不到位,没有经得发包方、村委会的同意和乡(镇)人民政府"农经站"的鉴证、备案,导致约束力不强,容易引起矛盾纠纷,造成土地流转关系混乱,土地流转纠纷增多。部分宗地签订的流转期限违规,超出了二轮土地顺延承包合同期限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的日期。

(二)缺乏引导,规模化流转少,流转效益低。土地流转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当前流转的主要是农民群众自发性**其自然性,各级政府不够重视,缺乏引导,土地流转范围小,流转渠道不通畅,转入土地困难,无法流向大户和企业手中,规模经营面积少,产业发展很难形成规模化、企业化经营,难于提升土地附加值和增加农民收益。

(三)土地要素因素制约规模化流转。**县境内大部分是山区,山高坡陡,土地破碎、零星分散,山地多、平地少,**区域耕地面积少。耕地进行规模经营,实施机械化作业难于凸显。导致土地无法向大户、企业等流转,限制了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致使农业生产处于传统的小农经济,产业经济发展缓慢。

(四)组织机构问题,致使无法管理。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机构是农经部门,是农经三大管理职能的其中之一。但当前,**县各乡镇的农经机构和人员编制已经撤销,是一种人在户不在、职能不在的状况。所以无法履行对"土地承包、农村资产及财务、农民负担监督"三大职能管理和经济发展统计、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

三、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机构。恢复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和人员编制,机构及人员编制设置在乡(镇)人民政府下。在原人员编制2至3人的基础上,新增编制人数2至3人,使编制人数达到4至6人,从而更好地履行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这"三大"职能和农村经济发展统计、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职能工作,才能更好地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化产业经济的发展。

(二)深化认识,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土地流转政策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引导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方向,让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以乡镇农经管理部门为依托,加强土地流转的宣传和指导,完善合同管理,规范流转行为,及时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流转,从源头上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积极培育规范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土地供求信息和对依法协商流转的土地进行登记、鉴证和备案,做到有人办理、限时办理、办好的工作流程。

(三)优化土地流转环境,促进土地要素健康发展。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和制定发展规划,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创造足够的就业空间和稳定的保障体系,使农民愿意走出去,且能够走出去,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大交通、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和加强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做好产业发展的软硬系统,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好地推进招商引资步伐,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企业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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