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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2-25 19:05:30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本文共2302字]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力度,落实各项普法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近期,县公安局通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全县农村法制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特形成调研报告。

一、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大普法宣传,多方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扎实做好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提高群众法律素质,我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每年利用“110”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为契机,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宣讲团,集中送法到家、到集市以及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法制宣传,现场解答农村群众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组装多媒体宣传车,采用播放音视频等方式,用浅显、生动的方式,宣讲有关“防火、防盗、防骗”常识,讲解《刑法》、《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涉及农民利益、维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二)突出重点环节,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在农村法制建设工作中,各派出所对新任村居干部,均及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去年,县局开展支部、村委成员培训工作,以《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为主题,通报了近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有关案件,总结了作案手法、规律特点,剖析了具体原因,讲解了有关法律条款,提出了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预防措施,旨在提升新当选的村居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服务群众、依法治村的水平,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结合部门职责,用身边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在各项“严打”整治工作中,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出版法制宣传栏、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派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开展法制宣传,营造打击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坚持制作《仗剑长歌铸平安》节目,在汉中及城固县电视台播放,宣传公安工作。充分利用《人民公安报》、《陕西公安》、《西部法制报》等报刊、杂志、网络,把日常办理的案件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增强警示作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我们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核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硬件建设,改造提升办案场所,强化业务培训,规范110接处警,制作办案流程,增强执法监督,推动工作落实。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公安新形象,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采取民警包村入户的方式,宣传公安法律,征求意见建议。在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咨询、报案等过程中,让群众对民警是否公正办理、效率、服务态度等进行评价,从而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农村法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农村法制建设工作虽然已经进行了多年,但是,任务依然比较艰巨,群众的法律观念,仍然同经济发展不适应,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当前,通过严厉打击犯罪,加强治安管理,可防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但是,从农村法制建设效果看,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刑事发案总量较大。盗窃、寻衅滋事、伤害案件仍然呈上升趋势,尤其在涉财犯罪中,盗窃车辆、入室盗窃占发案总数的比重最大,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同时,涉毒犯罪、涉众非法融资犯罪等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而且牵扯面广,人员多,影响全县治安稳定。

(二)群众法制意识淡薄。部分群众为实现利益诉求,动辄越级、集体上访,甚至邀请媒体参与、通过网络发帖,有的甚至去省进京制造事端、非法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较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近年来,我局组织农村稳定专业队,重点对非访案件进行打击,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维护了全县信访秩序。

(三)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个别村居干部犯罪突出,侵占集体和村民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有的村居治保组织形同虚设,治保人员缺乏责任心,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一些村民之间的小矛盾,不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能推则推,致使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恶性刑事案件。有的村居在村支部、村委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张贴大字报,抢夺票箱,阻挠选票,有的因存在长期派系斗争,即便选举成功,但是一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四)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多发,如农村中因债权转让、土地流转和增减挂、拖欠民工工资、非法融资等方面引发矛盾纠纷,近年来,仅公安机关处置因民工讨薪、意外事故、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即达十多起,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五)普法方法不够灵活。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中广大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家中的多为老弱病幼,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形式单一,仅靠发宣传纸,在车上喊喊,起不到宣传的作用和效果,有的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不一致,个别村居干部对普法工作本身存在抵触心理,怕群众懂法多了,工作更不好干,对普法工作存在应付心理。

三、做好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全县角度,建立普法机制,全面、合理安排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

(二)突出普法重点。狠抓农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青少年,同时抓好单位、学校学法用法教育。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等方式,着力抓好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的法律培训,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指定学法日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提高其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农村法治建设的能力,严格落实学校法制副校长职责,确保在师资、教材、计划、课时方面做到“四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健全调解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把农村比较常见的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继承和赡养纠纷、财产和人身损毁赔偿纠纷等处理办法作为普法的重点,通过创新普法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群众的受益率,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监督考核。制订明确的考核标准,落实各项职能单位工作职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特别是无刑事、行政案件发生的单位村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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