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拔山扛鼎”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医疗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压舱石。启东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启东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翻开了新篇章。在改革创新的新起点上,全系统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全方位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医保部门组建以来工作情况
(一)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整合
根据南通市《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轨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14]62号),结合启东市政府工作安排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启编发〔2016〕31号)要求,2016年10月起,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建制划入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起,实现筹资标准统一,经过2年的过渡,待遇水平、医保目录逐步统一,2018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启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启政规〔2018〕8号),标志着从2019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真正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
(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南通市级统筹
根据南通市政府全面推进市级统筹工作要求,我市全面梳理,主动对接,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加大征缴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医保征缴方式改革,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征缴职能划转,推出小黄机、微信、代扣代缴、银行柜面等非现金征缴方式;切实加大医保征缴目标责任考核,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市政府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针对新冠疫情,与市税务局就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在启东政务网站等媒体发出《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补缴通知》,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截止2020年10月底共参保100.00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分别为22.69万人、77.31万人,今年以来新增参保对象10585人,参保率达98.2%。
(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2020年4月起,按照南通统一部署,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截止目前22.69万人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2.59万人。
(四)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市级统筹各项待遇政策,确保参保对象合法权益。提高门诊统筹最高限额、实施居民“两病”门诊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各段落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取消外转个人负担比例、将无转院备案手续的费用纳入异地就医报销范围。2020年1-10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215.49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 206.74万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72%。
(五)积极推进长期照护保险和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险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我市长期照护保险于2019年12月起正式实施,严格按照南通市照护保险政策、经办、信息、标准、待遇、服务“六统一”要求实施,规范受理、评定、服务、稽核等工作流程,确保照护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定点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切实加大照护保险宣传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2020年以来,累计受理失能、失智待遇申请2277人,已上门评定2110人,待评150人,目前已有1677人享受居家补贴待遇,955人享受居家服务待遇,1-9月共有27家单位申请纳入照护保险定点单位,经审核验收,其中12家居家服务企业,5家照护服务机构纳入照护保险定点范围,让参保对象享受到了专业的照护服务,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严格按照南通市的“七统一”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职工医保个人帐户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目前,人保财险、阳光财险、东吴人寿、太平人寿已经全面推进业务开展,全市已有159人参保。
(六)扎实开展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专项治理
一是优化经办服务。为加快我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实现医保经办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启东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年工作方案》,梳理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对医保经办窗口设置、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优化。二是推进政务改革。规范推进“不见面审批”和“一件事”改革,探索并推广“五个办”,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牵头开展“异地就医(转诊)一件事”,配合社保部门做好“退休一件事”、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出生一件事”、缩短原农村居民零星医疗费用受理业务办理时限、缩短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时限、缩短照护保险业务办理时限。三是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四是持续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水平,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经办服务规程,住院费用已实现全国联网结算,逐步实现省内及长三角区域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等“一单制”直接结算。五是切实加强医保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开展“5.10”思廉日、“七一”主题党日等活动,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务业务深度融合。加强行风建设,扎实开展思想作风建设,深化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强化能力建设,突出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培养,统筹开展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局机关干部赴行政中心医保窗口跟班学习和医保中心赴南通市医保中心培训学习制度,切实提升医保干部队伍能力。“七一”期间,医保局机关党总支被启东市级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七)加强镇级医保平台建设
各镇(园区)建立了分管社会事务的镇领导牵头,财政所和社会事务办协同负责,村级组织为基础,政府购买服务专职医保经办人员的医保基层组织架构。公开招聘录用了 ……此处隐藏1111个字……6个月,追回违规费用625.00元,同时扣除违约金10000.00元;对六起典型案例在局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进行通报;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全市医药机构进行巡查。
二、存在问题
一是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基金压力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水平迅速攀升,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经达到31%;癌症等慢性病患病率显著增长,成为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主要消耗原因;新设备、新设备、新技术、新药品不断应用于临床医学,在满足患者医疗需求的同时,极大地刺激了医疗消费的增长,导致医疗费用不断攀升;2020年起我市实现医保市级统筹,医保待遇政策有较大幅度增加,给基金持续平稳运行带来较大压力。
二是监管法律不够健全,查处难度仍然较大。目前,涉及到医保监管的法律主要是《社会保险法》,且大多只是原则性的表述,能够真正落地实施监管的条款较少,导致执法操作难、执行难;医保基金监管人手少,专业人员缺乏,面对全市600多家定点机构,显得力不从心。
三是医保改革难度加大,各方利益错综复杂。医疗保障改革涉及利益主体多,管理链条长,平衡难度大,特别是医改进入深水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诉求日益明显,改革的阻力不断加大,一时难以寻找到各方均满意的改革方案。
三、2021年及“十四五”工作思路
2021年,医疗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市委全会和国家、省市医保工作会议精神,以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追求,以创新医保治理为主线,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升服务,防范风险,夯实基础,全面推进“五个医保”建设,积极当好全省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试点示范,奋力争当全市医保治理现代化排头兵,努力开创启东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新局面。
(一)打造“安心医保”,强化基金监管
一是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建立医保基金智能监管中心,充分利用医保大数据,研究建设集智能监测系统、医保实名监管系统、人脸识别信息认证系统等为一体的监管平台。
二是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协议管理规范,严格落实责任,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探索借助第三方力量进行监管,深化多部门联动、信用联动等机制建设,实现医保基金的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管。
三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利用视频监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用好用实交叉检查、联合检查、飞行检查、抽查复查等检查手段,统筹多方资源,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实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完善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办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基金监管执法检查。
(二)打造“精准医保”,强化体系建设
一是做实医保市级统筹。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夯实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制度,强化基金统收统支管理,保证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做好困难群体、在校学生、新增或流动人口的参保扩面和登记服务工作,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稳步提高保障待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70%左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
二是做优基本医疗救助。巩固深化医保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困难人员参保资助和优惠保障政策,建立完善信息实时对接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制度;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优化因病支出型救助经办模式,不断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三是做精长期照护保险。进一步完善长期照护保险运行机制,精准梳理落实长期照护保险全流程服务标准规程,探索完善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协议管理和监督稽核等制度,培育发展护理院、养老院等机构和居家服务企业等各类服务主体;积极推进吕四港镇社区照护经理试点,建立护理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星级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向基层延伸。
四是做大商业补充保险。加快探索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等补充保险,充分放大南通“全民保”、职工医保个人帐户购买商业保险效应,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不同人群健康需求。
(三)打造“高效医保”,强化改革联动
一是整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功能。研究实施医共体总额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建好“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支出占住院统筹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40%以上。
二是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招采。全力做好国家、省市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全面完成集采签约、约定购量;推广实施“阳光采购”,公立医疗机构实现所有药品医用耗材在省阳光采购平台网上采购,做到网上议价、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应采尽采。
三是放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效应。稳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探索放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正向效应,发挥在“三医联动”中的导向作用。
(四)打造“阳光医保”,强化优质服务
一是注重经办延伸最前沿。探索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医保服务站,整合异地就医转院、特病受理办理、特药申请受理、参保查询登记、医保政策宣传,实现经办服务在医疗机构就近办;全面提升镇级医保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下放镇级医保公共服务权力,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确保基层服务质量。
二是奏响政策宣传最强音。突出宣传重点,以医保政策、经办服务、便民举措、基金监管等重点,阐述医保改革思路,解读医保惠民政策;强化载体建设,充分利用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医保渠道,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渠道,医保讲堂、圆桌会等互动渠道,全面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确保公共服务最精细。统筹推进医保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医保经办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机制,整合医保经办功能,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全面落实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负面清单、文明用语规范等工作规范,全力推动江苏政务网上办、南通医保APP掌上办,推动数据跑路;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省内及长三角门诊直接结算,全方位对接上海,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质效。
(五)打造“清廉医保”,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增色党建品牌。坚持政治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优放大“暖心医保”党建品牌,探索建立“医保+党建共同体”,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构建廉政长效机制。加强内部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梳理排查议事决策、资金拨付、基金监管、零星结报等环节廉政风险点,着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的医保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三是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医保系统岗位培训、技能比武等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担当型队伍,争建示范性组织,建设清廉型团队,全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实干、清廉的高素质“医保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