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机安全工作总结
截至目前,共有登记上户的拖拉机113台,其中传统拖拉机68台,存量变型拖拉机45台(按照省厅要求,变形拖拉机按低速货车报废12年限计算,截止今年7月底,共有31台达到报废年限),联合收割机15台。共核发的驾驶证105个,其中拖拉机G证71个,拖拉机G2证29个,S、K2、G1以及其他证19个。
二、2021年农机安全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组织重点检查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加强对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的监管,严厉查处已注销牌证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及违法拼装的农机生产作业。加强对主要农时季节和重大节假日等主要时段路段的农机安全检查,主动会同交通部门开展以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农机安全监管检查为主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场所进行农机安全宣教活动,通过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宣传单、张贴海报、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农民群众的安全、法制意识。把《条例》、《规章》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宣传教育行动的重中之重,切实开展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今年共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1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份、张贴海报290张,送农机安全文化下乡2场次。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对拥有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各乡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农机监理站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并重点排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行驶、超载超速、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等情况;排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无证驾驶等现象进行整治,努力提高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切实消除农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落实专人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常态化。充分发挥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联勤工作机制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今年截止目前,已配合交警四大队开展联合执法23次,出去执法人员75人次,查处涉嫌农机违法行为7起,移交公安交警部门7起,报废拆解存在安全隐患拖拉机4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机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对违法行为无法依法查处,致使违法行为人未受到及时的应有的行政处罚。
(二)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机安全工作不重视,无具体经办人员,更无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落实不到实处。
(三)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工作分工不明,原农机监理站职能职责未进行明确拆分,致使股室间工作相互推诿,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实处。
(四)部分机手文化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对机车管理不善,安全意识差,逃避检查,“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造成农机管理难,执法难,每年的年检工作难度大,年检率低。
(五)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的经费无保障,无法形成有效的长期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导致拖拉机脱检脱保现象严重,形成较大的农机安全隐患。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整机、青饲料切碎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的源头监管工作,加强农机监理监管能力建设,严防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推进农机安全“全面监理”工作,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青饲料切碎机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的安全监管。
(三)切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构建农机安全保障体系。
(四)继续开展农机安全“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着力完善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五)继续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机各类违法行为,推进变型拖拉机五年清零工作。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