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从强化劳动争议的预防机制入手,紧紧抓住“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这条主线,不断加大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力度。健全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强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依据。2005年针对我县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改制、改组和新建企业用工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甚至引发重大不安定因素问题,我们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预防劳动争议的源头入手,根据《劳动法》和省、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县的实际,以规范整顿民营企业、改制改组和新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为重点,以理顺这些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为内容,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面上推进与典型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在去年集中开展 “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活动全面加强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理顺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规范了用人单位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的全过程,为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缓解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的势头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结这项活动的特点,主要取得以下四个效果:
一是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规范。通过“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督促帮助103家用人单位依法订立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10775人,补签劳动合同2300人。规范了劳动合同管理。为用人单位依法强化内部劳动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促进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保证了鉴证终止、解除登记备案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是企业劳动合同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通过“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对用人单位内部长期存在的“有劳动没关系,有关系没合同”以及停薪留职、挂名、内退、长期病休、长期放假、借调等错综复杂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认真的清理,通过逐人登记分类,逐人摸底核查,该续签的续签,该变更的变更,该保留的保留,该解除的依法解除,共理顺上述各类劳动关系1800人,其中,续签劳动合同1633人,变更合同300人,解除劳动合同1665人。为防止和避免劳动关系不清晰引发的劳动争议,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三是劳动合同管理的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在原有用人单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基础上,重点抓了民营企业、改组、改制企业、破产重组企业、主辅分离企业和新建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广泛宣传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程序,2005年先后对27家民营、改组、改制和新建企业纳入了劳动合同管理,使全县实行劳动合同制的用人单位达105家,职工达到3.6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鉴证率分别达到90%、100%。
四是提高了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查备案率。严格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查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从自身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强其实效性和可操作性。2005年审核集体合同二份,备案率达100%。
二、完善处理程序,拓宽处理渠道,保证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的原则,一年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拓宽处理渠道,灵活办案方式,提高了办案的效率,确保了办案的质量。2005年共受理劳动争议109件,结案 80件,裁决37件,调解10件,其他处理方式33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6余万元。依法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良好形象。
一是实行“一步到庭制”,提高办案效率。劳动争议立案后,我们把应诉通知书、答辩书及开庭通知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减少了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间,节省了办案经费,同时为当事人维权赢得了时间,2005年实行“一步到庭”处理争议案件25起,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二是实行“独立审理,涉科合议制”,确保办案质量。就是受理案件后,由一名仲裁员和一名书记员承办,经调查审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案件请求涉及哪个处室,向哪个处室通报并讨论,最后形成合议意见,由医保处指定分管业务的副主任和业务科长对医疗费进行核定报销数额,这种方法处理劳动争议既弥补了我们医疗保险业务知识的不足,同时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前沿和窗口,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切身利益。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我们始终坚持三个不放过,即:案情不清不放过,证据不实不放过,仲裁程序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了案件仲裁的公正与公平。
三、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在处理和预防劳动争议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005年以来,我们在认真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为进一步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设立了第一道防线。
一是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为企业管理建章立制。先后指导企调委搞好企业内部劳动管理,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劳动管理和劳动纪律,起草了《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北派服饰在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劳动合同附录,为企业行政依法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企调委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为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奠定了基础。
二是发挥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职能。各企业调解委员会自建立以来,积极开展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21余件。调解达成协议的11件,经回访,双方都已按时履行了调解结果,通过企业调解处理,减轻了政府、企业和劳动仲裁部门的压力,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搞好法律咨询,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
近年来,我县一些企业相继进行了产权改制改组,有些企业在劳动关系、工资报酬、保险福利、遗属生活补助、工伤待遇等方面不断出现职工上访和寻求法律帮助的现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按《劳动保障信访条例》和创 “三优”文明窗口的要求,本着“为政府解忧,为群众解难”的原则,对企业和职工的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解答问题有依有据,并及时为寻求法律帮助的来访者提供文件资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人数达760余人次,通过我们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五、切实抓好仲裁基础业务工作
2005年我们很抓了仲裁基础业务工作,对已鉴证的10775份和解除终止的1655人全部输入微机,实行了微机化管理,并按国家档案一级管理标准对仲裁案件和业务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2005年共整理装订档案252卷。仲裁基础业务工作做到了科学化和规范化,在2005年仲裁管理目标考核工作中受到市局和区县局的好评。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年来,仲裁科工作人员始终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放在第一位。积极参加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按照“三比三看”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投身到创建“三比三看”示范岗竞赛活动中。通过学习,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提高了认识,使工作人员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以饱满的热情、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我县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按照《重点工作实行分工负责的通知》要求,对照年初工作目标,我们认真作好每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在全市仲裁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5年再次被省劳动厅评为先进单位。我们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用工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不和谐之处,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履约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