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乡全面决战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年初以来,乡民政办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民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生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维护全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一定的作用。民政办按照年初部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
发挥民政在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截止2020年12月,我乡共有农村低保户633户,865人,月发放227117元。城市低保户25户,28人,月发放13294元。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款到即发。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按照低保台帐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二、特困人员管理
特困人员管理根据“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民政办层层把关。遵循“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规范,高效便民;公开、公平、公正”。目前为止我乡共有分散五保118人,分散五保供养标准7020元/人/年;60年代精简职工7人,每月补助标准405元;分散孤儿5人,补助标准1383元/人/月;留守儿童24人。
三、退役军人工作
我乡共有优抚对象155人,共发放优待抚恤金14163.97元,此项资金财政局统一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9人,遗属18人,伤残军人10人,60岁退伍兵72人,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基本结束,全乡共采集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信息699人,分两批次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截至目前已全部悬挂完毕。
四、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工作已纳入了全市对乡镇的业绩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土葬及火化率、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大墓整治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广泛宣传殡改政策,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做到全乡土葬“零报告”。
五、医疗平台搭建
对全乡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市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将新增的低保人员和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老龄工作
我乡涉及老年人相关补贴全部实现“一卡通”发放,其中:1、高龄老人补助,90岁以上老人85人,每月享受高龄补助100元; 100岁以上老人1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补助200元。2、失能老人补助,60-79岁失能半失能老人23人,每月享受补助50元;3、80岁以上经济困难老人25人,每月享受补贴50元
常年为老年人代办老年证和意外伤害保险,为大堡乡老年人服好务。
七、残疾人员救助工作
目前为止我乡共困难共有困难残疾人266人,补贴金额18620;重度残疾人210人,补贴金额11550。此项资金按季度银行发放,做到款到即发。
今年上半年按照市残联的统一安排,春耕备实项目为我乡20户困难残疾家庭发放春耕玉米种子40袋,帮助残疾人解决春季实际困难;残疾人创业增收项目为家庭困难残疾人投放猪6头、羊12只、鸡150只,帮助残疾家庭11户增产增收;为5名就业残疾人实物投放各类机具5台,解决了残疾人生产生活难的状况。
八、民政其他各项工作
临时救助:2020年1-12月共发放了临时救助金70340元,救助,解决了困难的群众的实际困难;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某些因突发事件造成个别家庭突然致贫,我们采取了具体针对性的救助。
信访工作:到目前为止,大堡乡民政对象除个别无理访对象到民政局上访外,无越级上访现象发生,对一些到乡本级上访的对象,我们采取认真听取上访人诉求,仔细调查研究,按照政策及时答复的方法,对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在15日内给予答复。
九、2021年工作计划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专项排查行动,对全市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进行精准帮扶,对遭遇急难变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
2、持续推进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紧盯农村低保工作中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分析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策法规,更好地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规范申请、公示、审批监管程序,动态化管理。
4、积极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贴标准提标工作,严格按照新标准对上述人员进行审批,给予保障、供养或补助。
5、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保障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顾服务需求,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运用最低生活保障、价格临时补贴、临时救助等帮扶手段,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6、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好双拥工作的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和抚恤补助费的解答工作。
7、积极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宣传“老年法”和“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即老年意外伤害险工作,落实好敬老、养老的各项优待政策。
8、积极配合市残联,搞好残疾人理事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9、认真负责地完成政府安排的其它中心工作,工作中多与村支两委联系,充分调动村支两委力量,更好地完成驻村各项工作。
乡民政办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