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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974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1997年元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石涧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督警衔;2001年7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2年3月荣获“全省公安优秀监管民警”称号。
毅然决然地选择“逆行”
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中,党中央、国务院所采取的措施,可谓史上最严,力度最大。“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一些非常规措施,真真切切地进入大众视线,甚至就在广大百姓的身边。在这个特殊时期,面对这几个比较敏感的字眼,或许有些人会望而却步,甚至会绕道而行。但是,无论如何,总有一群人,为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毅然决然地选择“逆行”。在这群勇敢的“逆行”者中,不仅有最可爱的人民子弟兵、白衣天使,还有众多的“藏青蓝”、基层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忙碌的身影。
连日来,日夜奋战在无为市石涧镇医学隔离观察点的**,顶着心理与生理上的双重压力,坚守岗位,夙夜为公,忠诚履职。“只因使命在身,责任在肩,我会倾心尽力守护好无为市“北大门!””神情坚毅的**如是说。
石涧镇总面积156平方公里,人口约7.6万,辖20个行政村(社区),是除市政府驻地(无城镇)之外人口最多的一个镇,同时也是该市的经济重镇,是无为连接合肥市、巢湖市的重要通道,是名副其实的“北大门”。在此次疫情阻击战中,任务之繁重可见一斑。
大年三十、正月初一(1月24、25日),连续值了两天两夜的班后,**拖着十分疲惫的身躯回到家里休息、备勤。正月初四,他先后接到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相关通告和单位全员取消休假的通知后,立即投入到这场伟大的战斗中。**一次次地走访辖区大大小小的宾馆、旅社、网吧、超市、祠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宣传、摸底、登记,第一时间将排查到的情况进行上报。除了参与夜晚值班、处警、办案外,**还要进村入户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及时劝散聚集的群众等工作。近一个月来,**仅仅回过一次家,拿了几件换洗衣服,叮嘱妻儿注意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后,便又匆匆返回单位。
2月9日,石涧镇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设置一处医学隔离观察点。当地派出所安排警力驻点隔离点,全程参与执勤。
“我是老党员,工作经验相对来说也比较丰富,让我去吧。”“我是退伍军人,身体素质好,在部队时也参加过重大活动执勤安保,算我一个。”作为副所长的**和辅警李安安,分别向所长陶光辉主动请战,积极申请承担隔离点执勤任务。于是,带着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他俩义无反顾地走进隔离点。半个多月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风险,**、李安安谢绝所长安排其他人员轮换替班的计划,自始至终坚守在隔离点岗位上,确保守住门、管好人、看牢点。
在被隔离人员中,有七十多岁的老人,也有几岁的孩子。时间一长,老人们难免会出现焦躁情绪,有时还会乱发脾气;整天被封闭在房间里的孩子,更是吵着要出去玩。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耐心地向老人们宣传有关疫情防控知识,与他们拉家长,询问老人子孙的生活、工作情况;或者是拿出手机,与小家伙们一起拍照片、视频玩,尽可能转移他们的注意力,“稀释”他们的思想压力,用真情去关心关爱、陪护他们,尽力让所有被隔离的群众保持良好、乐观的心态。
在冷酷无情的疫情面前,越是危险越是有人冲锋在前,时刻守护在疫情防控一线。人民警察**,无疑算是其中的一个缩影吧。
努力追求法、情、理和谐统一
近日,无为市公安局石涧派出所充分发挥警民联调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在有效缓解封闭隔离在家居民急躁情绪的同时,也使群众切身感受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艰辛程度。通过人性化执法,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月8日下午,该镇居民王强(男,化名)驾车与妻子欲上街采购生活物品,途经检查点时,因违背该市防疫指挥部第十号通告中“确需外出,每户每两天限一人一次”之规定,被值守的行政村干部拦停,要求只允许他们中的一人外出。对此,王强觉得是村干部“有意刁难”,认为夫妻俩一道外出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便气愤地指责村干部“官不大,管得还挺宽”,言语有些激烈。好在他的妻子及时阻止情绪越来越激动的丈夫,才没有造成更大的冲突。
**和派出所专职调解员何璋霞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对王强的行为给予严厉批评。民警当场向他宣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详细讲解尽可能地减少人员流动对疫情防控具有重要作用。虽然王强的行为情节轻微,尚未造成恶劣影响,但是对于当前仍不能掉以轻心的疫情防控形势,王强在主观认识上,明显存在不足和偏差。民警、专职调解员一致建议给王强一个改正错误认识的机会,希望他能积极主动地参加值守,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和实际行动来取得大家的谅解。
通过连续数日与当地村干部一道值守,王强真正感受到所有防疫人员的艰辛与付出的意义所在,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他对先前失当行为与过激的言语感到羞愧。与此同时,村干部也对王强连日来的良好表现给予肯定,表示原谅他。随后,双方共同在调解书上签字,冰释前嫌,从而取得法律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打击违法犯罪不手软
因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政府依法作出的相关规定,接连两次欲闯卡,且无视防疫人员劝导,辱骂威胁工作人员。2月10日,石涧镇青年男子何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终尝苦果,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当日上午,石涧派出所接该镇一处疫情防控检查卡点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青年男子没有出入证明,非要强行通过卡点,并辱骂威胁工作人员。接警后,**带领民警快速赶到现场,控制该违法嫌疑人,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上午,违法嫌疑人何某(男,33岁)驾车经过该镇某疫情防控检查卡点时,因无法提供相关出入证明,认真负责的卡点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何某见进不去,瞬间恼羞成怒,对工作人员爆粗口、出狂言,辱骂对其劝返的人员:“你们XX的算什么东西,凭什么不让我过去!”并扬言自己什么都没有,反正就是要过去。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不会放他通行后,何某更加嚣张起来。他脱下外套,上前欲对工作人员动手,被在场群众阻止。何某不罢休,不停地辱骂着,并威胁“要找工作人员算帐”。
**等办案民警在开展细致调查中意外发现,2月9日夜间,在该镇另一处防疫检查卡点,何某驾车欲强行通过,被拦停后,态度是一样的蛮横、强硬,对阻止其通过的工作人员进行大肆辱骂、恐吓。当时因为是夜晚,加上何某在胡搅蛮缠一段时间后,驾车自行离开,工作人员便没有报警。由于何某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恶劣,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无不感到义愤填膺,客观上给该镇防疫工作顺利开展造成不良影响,当地群众反响较大。为此,在收集、固定好相关证据后,该所第一时间向市公安局负责人详细汇报情况,得到明确答复: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2月10日下午,经无为市公安局批准,办案单位依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何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此案的快速办理,在当地收到良好的教育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