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莫纪发〔2019〕1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学习贯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党支部会议等形式,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撰写心得体会,汇报学习成果,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积极性,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精神实质。
三、细化指标,落实责任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局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面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二)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方面。我局在公车使用方面不存在大额支付汽油款、不存在借用租用车辆现象、无领导干部离岗占车问题,在公车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我局始终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助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助、奖金项目;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四)违规公款旅游方面。我局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研讨、招商等制度,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我局没有发现违规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行为、不存在公款旅游或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
(五)婚丧喜庆违规问题方面。我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存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不存在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问题;不存在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问题。
(六)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方面。我单位严格要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做到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存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不存在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电子礼品卡、充值券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七)楼堂馆所违规问题方面。局机关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并加以落实,防止打擦边球情况出现。不存在违规建设使用楼堂馆所现象。
(八)违反机关工作纪律方面。依据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我局加强机关纪律整顿,严格执行每天上班签到、下班签退、执法外出登记,每周一通报上周到岗情况。
其他方面。我局坚决查处“吃空饷”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办公用房标准。经查,我局没有“吃空饷”问题、没有超标准占用、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部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制度体系需完善;四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引导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源头治腐效力。对照“八项规定”要求,积极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制度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